“封疆大吏”梦的破灭——河北省国税局原局长李真违法犯罪案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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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8月30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真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李真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庭经审理查明,李真在担任河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河北省委办公厅秘书、副主任,河北省国税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他人的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76万余元、美元16万余元。李真还伙同他人共同侵吞东方租赁有限公司河北省办事处(国有企业,以下称“东租冀办”)人民币1872万元及秦皇岛中兴电子有限公司股份和尼瓦利斯有限公司股份共计人民币2967万余元。 李真,1962年出生于张家口市一个干部家庭,1981年大专毕业后,先后在张家口市琢鹿果树场、市电子研究所、计经委、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工作。1990年至1993年任河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省委办公厅秘书;1994年任省委办公厅副主任。1995年12月,李真出任河北省国税局副局长,一年后晋升为局长。后来,他又靠“自己运作”成为“省、部双料后备干部”,并极力想成为“一任封疆大吏或政府阁员”。 那么,李真的“封疆大吏”梦是怎样破灭的?我们又应从中吸取哪些教训、得到什么警示呢? 一、李真违法犯罪案件的主要特征及其危害 李真案件错综复杂,政治、经济和社会因素相互交织,李真本人涉案3900多万元,团伙涉案1.52亿元,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一)李真利用办公厅秘书的特殊身份,从事违法犯罪勾当,释放了远远超过其职务的能量。 李真到省政府办公厅当秘书时,吴庆五(曾任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副主任,已另案处理)已先他几个月从外省来到办公厅。李真极力讨好、拉拢吴庆五,主动向他透露了“河北政界”许多“内情”,还谎称自己从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中央办公厅,到河北是来搞“基层锻炼”的,父亲是老红军,义父是高干等等,以此赢得了吴的信任。吴庆五弃政经商后推荐李真顶替了自己的位置。李真利用秘书这个特殊岗位违法乱纪,释放了远远大于他职务的能量。他曾毫不掩饰地说:“权力就是金钱,给我1000万元,我也不换秘书这个位置”。 李真当上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刚刚半年,就伙同吴庆五、东方租赁公司河北办事处主任张某某,侵吞巨额国有资财。当时,李真了解到省财政厅从国家财政部争取到500万美元的外汇额度后,让张家口卷烟厂原厂长李国庭(另案处理)以进口设备的名义向省政府写了一个申请报告,经领导批示后,李真当天就转到了自称受卷烟厂委托进口设备的“东租冀办”。李真亲自出面到财政厅办理有关手续。随后,李真又让张家口卷烟厂申请了5000万元贷款,也全部给了张某某。李真、张某某就用5000万元人民币中的3000万元以人民币兑美元6:l的计划价将500万美元买了下来,再按人民币兑美元10:1的市场价做了一个假账,非法获利2000万元人民币,并用于吴庆五经商。后来李真从中分得15万美元、10万元人民币和一套价值51万余元的商品房。 李真利用办公厅秘书的身份,不仅在经济上获取利益,更要在政治上捞取好处。干部人事工作重要、敏感,李真就插手进来,千方百计施加影响,既想显示自己在河北的地位和能量,又极力想赢得一批“政治上的坚定支持者”,而有些人也想借助李真的“魔力”求得升迁。石家庄市原市长张二辰(另案处理)在任常务副市长期间,李真是看不上的,说过一些对他不利的话。张觉得不妙,就主动向李真靠拢,以各种借口送给他港币1万元、人民币3.5万元,并经常向他“汇报思想”。李真也意识到不宜在政治上树立对立面,二人的关系逐渐好了起来。据张二辰交代,李真是个惹不起、怕不起的人,闹不好还能坏我的事。我给他送钱的动机就是想培养、沟通我们之间的感情,别说我的坏话。李真善于搞政治投机,常常在干部任用上散布小道消息,以讨好他人,从中获利。由此可见,李真的“魔力和能量”是在违犯党的原则,无视工作纪律,甚至践踏法律的基础上释放的。这种“魔力和能量”越大,给党、国家和人民带来的危害就越大。 (二)李真的腐败行为,目的明确,策划周密,并且形成了一套“谋私机制”,其恶劣影响不可低估。 李真为了捞大钱,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合法性”,与一些不法分子合伙贪污,联手谋私。他经过长期预谋和策划,让妻子杨某出国留学,下海经商,开始建立“一政一商”的家庭机制。“家庭机制”中,政是实的,商是虚的,杨某经商只是李真为捞钱、洗钱找个名目而已。杨某曾是民营企业河北大野集团总裁卢某的助理。李真极力帮助卢某经商,为其联系到贷款2500万元。卢某投桃报李,为杨某办理了到新加坡名为“留学”、实为“移民”的手续。此后卢某还送给李真10万元人民币和一张金额为1.8万元的信用卡。李真还以妻子”留学”为借口收受张家口卷烟厂原厂长李国庭5万美元。与此同时,李真把通过批“特供”烟、插手建筑工程捞取的360多万元资金都—一存到妻子在新加坡的账户。后来李真与妻子离了婚,但是,建立在上述思想基础上的“家庭机制”没有因此而停止运行,只是换了个角色,由妻子杨某变成情妇李某。李真利用职权,支持李某经商,自己从中牟利,其中一次就捞取“好处费”50万元,并借机把钱转移到香港。 李真在建立家庭机制的同时,还建立了“政企商”合伙谋私的“社会机制”。张某某掌握着国有企业数十亿元的国有资产,吴庆五下海经商后成为商界有自主经营权的民营公司老板,李真就把他们当做亲密的合作伙伴。这样,有他在政界说话,张某某在国企弄钱,吴庆五在商界以所谓“合法贸易”的形式化公为私,一个“政企商”合伙谋私的“社会机制”就形成了,并且很快运转起来。李真、吴庆五、张某某以500万美元外汇额度作底码,利用人民币兑换美元的计划价与市场价之差赚取2000万元人民币,就是这一“社会机制”的“得意之作”。李真为多捞钱,还帮助深圳某公司老板刘某某推销税务数据采集器,与刘某签订了价款为1800万元的供货协议。刘某某为表示感,通过他人为李真在北京购买了一套价值100万元的公寓住房。他们这种合伙“谋私机制”的建立和运转,表明腐败分子实施犯罪的目的更明确,手段更狡猾,以身试法的准备更充分,如果不予以严厉惩处,必然使国家蒙受更大的损失。 (三)李真与不法分子在政治上互相利用,在经济上相互勾结,结成既得利益集团,具有潜在的危险性。 吴庆五下海经商后,希望李真能帮他准备一些资金和项目。李真对此极力支持,‘并把张某某介绍给他。吴庆五通过有关领导为张某某解决了副处级待遇。这样,一个在经济上相互勾结,在政治上互相利用,共损共荣的既得利益集团就初步形成了。为了共同利益,他们公然以身试法。李真伙同张某某非法获利2000 万元后,全部拿出支持吴庆五经商。吴庆五对 李真的手段赞不绝口,说“干得太漂亮了!” 李真更是赤裸裸地说:“我在官场,你在商场, 今后要相互配合好。你要把钱越赚越多,我要把官越做越大。我需要钱找你,你在官场有什 么事,由我来帮你办。”之后,他们又联手做了几宗“大买卖”,并把黑手伸向了国(境)外。尼瓦利斯公司、秦皇岛中兴电子有限公司是国家在爱尔兰投资兴建的国有企业。当时这两家企业归张某某管理。有了这个便利条件,李真与张某某、吴庆五就利用国内对其难以管理和监督的漏洞,将价值人民币上千万元的企业股份合伙私分。 1993年10月,张某某因涉嫌挪用公款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并被拘留。此时,他们这个既得利益集团再一次发挥了作用。李真、吴庆五利用职务便利,到处跑关系,干扰司法机关正常办案,对张某某进行疯狂的“营救”。一个星期后,张被释放,并很快恢复了职务。张家口卷烟厂案被查后,李真害怕自己的事情败露,与吴庆五、张某某多次密谋,订立政守同盟,企图蒙混过关。 李真与吴庆五、张某某结成既得利益集团的同时,还到处活动,广交当权要人、社会名流,并且利用一切手段进行拉拢,极力扩大自己的影响。李真案件,仅经济上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就牵涉出一百多人。由此可见,他们的既得利益集团,威胁的是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改变的是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背弃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此,必须保持高度的政治警惕。 (四)李真滥用职权,疯狂敛财,达到了胆大妄为、肆无忌惮的地步,表现出了极大的贪婪性。 李真在忏悔书中写到:“我也掌握一定的权力,需要一定层次的交往,又曾被许多人所 ‘借用’,他们能通过权力和影响达到谋取私利的目的,我为何不能”。这种心理不平和极度 贪婪的思想,使他开始疯狂敛钱,其胆子之大、手段之狠、金额之巨令人刮目。就在被 “两规”前的春节期间,如惊弓之鸟的李真, 还为儿子收“压岁钱”16万元。 李真的贪婪还表现在,凡经过他的项目都 要“雁过拔毛”并“明码标价”。1994年初, 李真通过李国庭给烟贩子赵某(另案处理)批 烟,李真拿着3张批条对赵说,“你把这三笔烟做了,其中两笔的利润你给我,利润多少我心中有数”。就这样,李真先后十几次从赵某那里获取了60余万元的利润。到省国税局工作后,几乎每项工程他都要插手,捞取一定的回扣。1996年8月,王某通过李真揽到了省国税局北戴河培训中心工程,李真与其商定:向施工单位提取工程总造价6%的中介费。该工程造价2500元,二人提取了150万元的中介费后对半分掉。后来工程追加了1000万元,王某又送给李真105万元。就这样李真又陆续给王某介绍了几个工程,自己从中收受了305万元的回扣。李真在短短几年时间犯罪总金额达3900余万元,其中个人实得1081.6万元。李真说:“对我的查处,如发生在5年前,绝不会如此严重,若发生在5年后,肯定比这更严重。” (五)李真的违法犯罪行为,败坏了干部队伍形象,损害了社会风气,在政治、经济和社会上都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李真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现已查明:李真案件牵出了47起党政干部和企业领导人违法犯罪案件,其中厅级干部8人,处级干部14人,违法犯罪总金额高达1.52亿元。受李真违法犯罪行为的影响,河北省国税系统曾一度成为腐败的“重灾区”。他疯狂敛财,有人就以种种理由给他送钱送物。他喜欢礼品,有人就绞尽脑汁地给他送稀世珍品、珍贵藏品。他生活奢侈,就有人慷国家之慨,千方百计满足其要求。仅公款吃喝一项,省国税局机关每年都开支在百万元以上。李真带了坏头,全省国税系统不少人纷纷效仿,一时间自上而下的敛财风、送礼风、吃喝风等不正之风很快蔓延开来,其中不少人违法乱纪,以权谋私。现已查实,李真案件涉及全省国税系统116名党员干部违法违纪,仅保定、邯郸两市国税系统涉嫌违纪违法的市、县“一把手”就有17人之多。由于违法违纪问题严重,国税系统在社会上的形象受到了极大损害,1999年河北省行风评议,省国税系统名列最后。李真案件再次证明,腐败破坏生产力、瓦解凝聚力、削弱战斗力,腐败不除,贻害无穷。 二、李真违法犯罪的主要根源和教训 短短7年时间,李真靠政治投机,由一般干部升为正厅级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聚敛钱财上千万元,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其犯罪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想信念动摇,政治野心膨胀,放弃世界观改造,是李真违法犯罪的根本原因。 领导干部腐败,都是在理想和信念这个“总关口”上出了问题,李真也不例外。他一味追求个人功名利禄、仕途发展,并为此采取疏通关系和弄虚作假手段,拼命捞取政治资本。为了仕途发展,他通过不正当关系由基层跳到县,由县跳到市、跳到省,最后跳到了省委领导机关。他削尖脑袋往党的队伍里钻,通过非正常手段,取得了预备党员资格,转正时也没有经过党支部讨论。他用弄虚作假的手段,使自己由“大专”变成“大本”,接着又花钱买了“硕士”、“博土”证书。他看到高干子弟身份对自己发展有利,就摇身一变,成了’高干的“养子”。而更为荒唐的是,他在张家口市计经委混不下去了,就把档案转到了市油漆厂,未在该厂上一天班,仅7个月,由科员变成了“正科级秘书”,并且晋升了三级工资。到省直工作后,个人欲望随着地位的变化不断膨胀,为自己设计了一个明确的发展蓝图,企望成“一任封疆大吏或政府阁员”。他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和政治投机手段,到处拉关系,结同盟,对一些人的所求,即使违背原则也“豪情仗义”地给予“帮助”,极力想赢得一批“政治上的坚定支持者”。这足以证明,他“升官发财”、“贪图享受”的非无产阶级思想根深蒂固,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在他的人生观中根本就没有思想基础。 年轻干部由于缺乏严格的党性锻炼和艰苦环境的磨炼,更应加强学习,自觉改造世界观。然而,李真放弃了思想改造和党性锻炼。开展“三讲”是领导干部进行世界观改造的好机会,但他不敢解剖自己的问题,更怕群众监督。第一次民主测评后,由于“结果不理想”,他就找来各室处负责人,强调要讲“政治”,并要求以处室为单位投票,结果使自己蒙混过关。 由于李真放弃了学习和世界观改造,缺乏基本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因而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认识不清,对共产主义必胜的理论基础缺乏了解。理论上的糊涂导致了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又造成了方向上的迷失,致使他的政治鉴别力和判断力出现了根本性的错误。当他看到党内一些消极腐败现象,特别是自己通过政治投机手段,轻而易举地混入党内,并迅速成为“政治暴发户”和“经济暴发户”后,对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消除腐败的能力产生了怀疑和动摇,认为与其一旦江山易手;自己万物皆空,不如权力在握时,及早做些经济准备。”李真政治信仰上的‘危机导致了经济上的贪婪、生活上的腐化,最终走向毁灭。 (二)作风恶劣,生活奢靡,使李真在违法犯罪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在思想作风上,他不尊重客观规律,在很多问题上凭主观意志办事,且好大喜功,善于搞“轰动效应”。为出“政绩”,他不顾税源状况,层层向下压指标,虚报浮夸,在任期间虚报收税额达12.3亿元,致使有的地方“寅吃卯粮”或靠贷款交税。在领导作风上,他狂妄自大,骄横跋扈,一言一行都摆出居高临下的架式。在省委办公厅工作时,他就给一个市级领导干部说:“我给你谈了半个小时,可高看你了”。任省国税局长后,他在党内虽然还担任党组书记,但根本没有把党组织放在眼里,不坚持民主集中制,习惯于个人说了算。他上任不久,就大兴土木,建宾馆,搞培训中心,当有些同志提出应把资金向基层倾斜时,他粗暴武断地予以回绝。在工作作风上,他很少深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而是热衷于迎来送往,请客送礼。仅1999年底,一次就购买了3吨多五粮液酒,价值117万元,其中很大一部分用于送礼。在生活作风上,他讲派头,比阔气,腐化奢靡。他的办公室装修得极为豪华,占据了半个楼层。并配备了3个秘书、2个服务员。国税局办公楼为高层建筑,仅有两部电梯,李真要用,就得控制一部,别人不得乘坐。他经常涉足娱乐场所,下榻高档饭店,还有嫖娼被抓的记录。他的奢华还表现在大肆收受珍贵礼品、稀世藏品和中高档衣物。仅从他家搜缴价值在千元以上的礼品就达300多件,价值119万余元。他唯我独尊的霸道作风还表现在其他方方面面。有一次在饭店就餐,他回敬酒时,石家庄市一名副局长因不认识他没有站起来,李真大为恼火,摔掉酒杯就走,并给市领导打电话,让免掉那个副局长的职务。 李真的霸道、奢华作风,大大助长了他违法犯罪活动的升级。他任省国税局长后,不顾其他同志的反对,在北京和不少市都建了培训中心。一方面,为自己拉关系和娱乐享受提供了条件;另一方面,他通过建培训中心指定和推荐建筑队伍,从中捞取了几百万元。他频繁的社会交往、奢华的生活追求必然要把黑手伸向国家和人民,最终导致了违法犯罪。 (三)逃避监督,抵制监督,是李真严重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秘书犯罪,李真不是第一人,但他利用秘书身份施加的影响,犯下的罪行,以及带来的严重后果却是触目惊心的。早在1995年初,群众就举报他收受价值60余万元豪华凌志车和妻子携巨款准备移居国外的问题。此后举报他违法违纪的信件接连不断,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得到查处。李真交际甚广,一有风吹草动,他很快就能知道,及时转移赃物,做好反调查的准备。同时,他报复心极强,经常发出威胁,扬言“谁告我,我就叫他倾家荡产”。 监督不力在客观上放纵了李真违法犯罪。党组织担负着对所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职责和义务,但由于李真的特殊身份,在对其进行监督上显得苍白无力,不少人也不愿捅这个“马蜂窝”。李真当上省国税局“一把手”后,又由于其特殊地位,监督机制和监督 措施都没有对他滥用权力的行为起到约束作用。就连李真自己也承认:他在省委办公厅当秘 书时,“虽说有人管我,但没人能监督我,到国税局出任局长后,没 人能管得了我”。 (四)弄虚作假,投机钻营,破坏干部人事纪律,是李真屡屡得手的一贯伎俩。 打开李真的档案我们不难看出,他工作调动频繁,不到10年换了7个单位,职务提升迅速,7年由一般干部升训正厅级局长;到省国税局任职后,仍然兼任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出现这种极不正常的现象,从李真身了分析原因,主要有三靠:一靠弄虚作假。无论是科级干部的提拔、工资的晋升,还是诸多学历证明都是假的,其中李真在调省计经委前伪造了5份档案资料。二告疏通关系。李真的每一次工作调动都是通过不正当关系办理的,就连入党转正如此严肃的事情也是如法炮制的。三靠谋划运作 。李真提升如此之快,并非水平高,能力强,工作实绩突 出,而是骗取了组织的信任后“靠自己通过关系运作”实现的,就连他的“省、部级双重后备干部”也不例外。难怪有人说:“他是‘得陇望蜀’,提拔后高兴没半年就开始运作下一步的提拔了。”李真不但自己极力向上爬,而且还越权干政,插手多名领导干部的提拔使用,自己从中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影响等方面都获得了巨大利益。 对李真的错误提拔任用,教训是沉痛的,可以设想:李真入党时如果能严格把关,他就不会混入党内;如果每次工作调动,组织上都能把好审查关,他就不可能进入省级领导机关;如果对学籍学历管理严格,他就不会搞那么多的假学历、假证明;如果在干部提拔上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他不会连续得到提拔重用。由此可见,选人用人机制不完善,干部人事制度执行不认真,是造成李真这个“特殊人物”的重要原因。 (五)市场机制不健全,管理制度不严格,为李真通过插手微观经济活动谋取私利,提供了土壤和条件。 从李真违法犯罪暴露出的问题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上,国家法律虽有明确规定,但不少地方和单位不能依法办事,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仍然由行政领导指定建筑队伍。李真仅在国税系统就为9个建筑工程指定或推荐了建筑队伍,从中捞取了几百万元的“中介费”、“好处费”。二是在争取银行贷款上,有的领导干部违犯国家信贷政策,依仗职权为企业争取贷款。李真多次违规给企业介绍贷款,总金额上亿元,自己从中捞取了巨额好处。三是在资金监管上,有关部门制度不严,监督不力。李真伙同他人非法调汇国家500万美元外汇额度,充分暴露了财政和金融部门在制度管理上的漏洞。李真等不法分子把大批违法资金转到国(境)外,也暴露了大额资金支出、流动监管方面的问题。四是在对国有企业监督上,不能正确处理尊重企业自主权与加强政府监督的关系,放松管理,监管不力。“东租冀办”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张某某为了隐瞒合伙贪污的巨额资金,把账目全部隐藏,也未受到及时处理。李真与他人相勾结,非法侵吞国有企业巨额股份也暴露了政府对企业监督不力的问题。 三、李真违法犯罪案件的警示和反思 吸取李真的教训,从中受到触动和警示,不使这样的“特殊人物”重现,是我们必须认真考虑并加以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其一,远大理想、坚定信念,是党员和干部的立身之本,精神支柱,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 李真是带着捞取政治资本的动机混入党内的,此后,随着职务的升迁,职责的加重,他非但没有加强世界观的改造,在市场经济大潮冲击面前,在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诱惑下,在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下,反而变本加厉,个人私欲极度膨胀,竭尽捞官敛财之能事。李真的毁灭警示我们:理想和信念是每一个共产党员和党员干部的精神支柱、奋斗动力和前进坐标。一旦理想信念动摇丧失,一些错误的、腐朽的东西就会乘虚而入,使一些党员滋生想退路、留后路的念头,并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绝路。 吸取李真案件的教训,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修养,进一步认清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夯实共产主义必胜的理论基础。同时,充分看到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坚定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在此基础上,认真解决好“参加革命为什么,现在做官应该干什么,将来身后留点什么”这一带有根本性、方向性的问题。 其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员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年轻领导干部,一刻也不能丢掉掌 优良传统和作风,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找准自己的社会坐标。李真作风恶劣的事实还说明:一个领导干部如果思想作风不端正,就必须由思想蜕变开始,逐步陷入违法违纪的泥坑;如果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不端正,就必然严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滋生特权思想,以致滥用权力,失职渎职;如果生活作风不端正,就必然贪图享受,逐步沦为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俘虏。 其三,加强监督,强化制约,是促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预防和遏制腐败的治本之策,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放松。李真案件最突出的特征,一个是权力大于职务,影响大于职务。另一个是在不断提拔中搞腐败,在搞腐败中又不断得到快速提拔。这绝不是偶然的,很关键的因素是他推动了监督。这从反面告诫我们,任何忽视和放松监督的行为,都会在客观上放纵和助长腐败问题的滋生和蔓延。 加强监督,首先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模范遵守党的各项规定,积极参加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和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制度,对重大问题必须坚持由集体讨论决定,防止少数人说了算,特别是对干部的选拔一定要严格把握德才标准,严格选拔程序,决不允许任人唯亲。“一把手”处于班子的核心地位,要加强对其监督,认真解决“上级管不到,同级不好管,下级不敢管”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既要对腐败分子坚决查处,又要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发现有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教育,防止铸成大错。要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并相互配合,形成整体监督合力。要把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对因管理监督不力出现问题的,不仅要依法严惩当事人,而且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秘书在干部附带 是一个“特殊群体”,要把好进口关,决不能让那些政治素质差、品质不好的人混了是来,并要注意日常性监督,发现有苗头性问题的及时提醒,估到见微知著,有错就纠;对违纪违法 要坚决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包庇。要研究制定加强秘书管理和监督的可行办法,靠制度进行预防和制约。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只要我们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从严 治党的方针,坚定不移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就一定能够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就一定能够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就一定能够把改革一蔟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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