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2-2013年行风建设自查自评总结报告的再通知

时间:2013-09-12浏览:569设置

校属各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2012-2013年行风建设与评议工作的通知》(郑轻院[2012]62号)要求,校属各单位需在2013年5月31日前提交行风建设自查自评工作总结,到目前为止,仍有部分单位未能提交,请未提交总结报告的单位务必于9月16日下午5:00前将本单位2012-2013年行风建设自查自评总结报告报送至办公楼406,并将电子版发送到jiwei@zzuli.edu.cn

    材料报送情况将于各单位年终党风廉政等考核挂钩,逾期不报的,将按照党风廉政考核有关规定予以扣分。

郑州轻工业学院行风建设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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