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时间:2013-11-18浏览:574设置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1031日,中共中央纪委发出《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要求,教育系统要将贯彻《通知》精神作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行动,提高认识,严肃纪律。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的工作需要不在此列,但务要注意节俭。

特此通知。

 

校纪委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31118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