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切实做好“六个严禁”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3-12-23浏览:799设置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近日,省高校纪工委、省教育厅纪检组印发了《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切实做到“六个严禁”的通知》,对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厉行勤俭节约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校纪委     

20131223 

 

  

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切实做到“六个严禁”的

       

 

省管高等学校,教育厅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学校):

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坚决反对“四风”,做到廉洁节俭过节。在元旦和春节期间要求切实做到“六个严禁”:

一、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和发放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贺岁纪念品、土特产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以及其他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送礼金等拜年活动,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规定。

二、 严禁索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贺岁纪念品、土特产品、其他年货节礼以及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 严禁下级单位以拜年为名到上级机关走访、送礼,或者宴请上级机关工作人员。

四、 严禁违反规定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或者文艺晚会。节日团拜、联欢活动严禁组织抽奖活动和变相发放钱物,严禁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摊派费用。

五、 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或者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组织或者参与境内外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旅游、度假费用,严禁用公车或者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借用车辆探亲访友、游山玩水。

六、 严禁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参与赌博、色情以及封建迷信活动。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切实做到“六个严禁”,坚决按要求办事,不允许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做到不送不收。对无法拒绝的礼品、礼券主动上缴纪检监察部门,对无法拒绝的礼金上缴河南廉政账户。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严于律己,从我做起,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对落实八项规定和“六个严禁”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坚决刹住元旦、春节期间公款送礼、受礼等不正之风,切实做到“六个严禁”,过一个廉洁节俭的“双节”。 

 

 中共河南省高校纪工委    中共河南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

20131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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