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现将《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中共郑州轻工业学院纪委
2014年12月31日
中共河南省纪委
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豫纪发[2014]20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纪委监察局,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省纪委监察厅各派驻(出)机构,省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党委、纪委,有关人民团体党组:
201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现就做好“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券(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拜年维稳等名义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年货节礼,严禁用款吃喝,旅游和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安排,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或民营企业。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对“双节”期间抓党风廉政建设不理,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渠道,持续加大对“双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力度,以“钉钉子”的精神抓住“四风”问题不放,对顶风违规违纪行为严查不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中共河南省纪委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