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整体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推进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洁教育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并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举办第四届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遵法·崇廉·明德——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
二、活动组织
组织单位:校纪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校团委、研工部、学工部、相关协会。
三、参加对象
我校在教职工和在校学生均可参加。
四、作品内容
作品分表演艺术类、书画摄影类、艺术设计类、网络新媒体类4个大类。
五、时间安排
按照附件要求,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作品分类报送校纪委办公室,办公楼406,电话:63556903.
六、表彰奖励
按照所设4个类别,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结合各单位组织参与情况及成绩,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所有获奖单位和个人均颁发荣誉证书,获奖作品将在廉政教育文化展中展示(下学期进行),部分优秀作品奖结集成册。特别优秀作品推荐参加全省和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七、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优秀作品参加评选。
校纪委、宣传部
2015年6月2日
附件:1.第四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2.第四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作品报送要求
附件1
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附件2
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作品报送要求
一、表演艺术类作品的要求
1. 歌舞类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独唱:可有钢琴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独舞、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2. 语言类节目: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3. 戏曲类节目: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作品报送要求:表演艺术类作品的演出者、作者或指导教师必须是同一高校的师生。节目统一采用DVD光盘形式报送,一式两份。光盘需制作成DVD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歌舞类、语言类和戏曲类需分盘制作,不要将不同类别的节目录制在同一张光盘上。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院系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指导教师姓名。
二、书画摄影类作品的要求
1. 绘画作品: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等,尺寸均不超过对开(约1325px×1900px)。漫画作品为16K大小。
2. 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1725px×3450px)。
3. 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寸(约762px×889px);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并附送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
作品报送要求:书画摄影类不用装裱。绘画、书法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系、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同时以光盘形式报送电子版或作品照片。
三、艺术设计类作品的要求
艺术设计类作品主要包括宣传招贴、篆刻、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陶艺、纸艺等作品。活动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且从未在其他的竞赛、展览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参加者除提交实物外还需提交JPEG格式、不小于A1尺寸的电子展示文件至少一个,电子文件应包含作品照片、创意说明以及制作过程的简介。陶艺、纸艺等立体作品的电子文件应包含至少三幅不同角度的作品照片。
作品报送要求:艺术设计类要求作品原件,如果原件确实不方便,请将能反映作品情况的高精度写实照片制作成光盘报送。
四、网络新媒体类作品的要求
包括微电影、动漫、FLASH等。作品须为原创,内容应积极健康,紧扣主题,以小见大,微言大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微电影作品时间不超过12分钟,格式要求为AVI、MP4或FLV;FLASH动画作品一般要求24帧/秒,时间不超过12分钟,需上交SWF文件及相应的FLA源文件;漫画类作品可为单个或系列作品,系列漫画最多不超过10张,需上交DPI 72、A4大小的JPG格式预览图及源文件(PSD、UI等格式)。
作品报送要求:网络新媒体类作品需将含有作品及电子版报名表的光盘报送。
以上各类别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