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高等学校纪工委、中共河南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文件(豫教纪〔2016〕6号)要求,现将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豫纪通[2015]29号)和《关于四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豫纪通[2015]3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使每个党员干部切实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精神真正落实到实处。
中共郑州轻工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