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通讯员 张弛)近日,洛阳高新区孙旗屯乡后五龙沟村谈论最多的话题,恐怕就是原党支部书记和原村监委会主任突然受到党纪处分的事情。
两人在任上时为村里做了几件好事,平平安安干到村委会换届,怎么会突然受到党纪处分呢?
2015年初,洛阳高新区纪工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了孙旗屯乡后五龙沟村原村委会主任陈小宾多项问题。区纪工委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孙旗屯乡纪委组成专项调查组,进驻后五龙沟村迅速展开调查。
事实很快水落石出,除了陈小宾,俞文奇和安书明也都共同参与。经查,俞文奇担任后五龙沟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于2013年4月13日和10月17日将共计560000元拆迁款打入个人账户名下,未交村账核算;安书明担任后五龙沟村监委会主任期间,于2012年11月1日将共计266019.71元拆迁款打入个人账户名下,未交村账核算,这两笔款项后来用于村委会各项支出。在该笔款项支出过程中,三人还滥发各种补贴实物等21500元,其中俞文奇8000元,安书明5000元,陈小宾8500元。
三人原本心存侥幸,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一封举报信使三人的违纪违规问题全部浮出水面。2015年12月1日,洛阳高新区孙旗屯乡纪委给予俞文奇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安书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孙旗屯乡人民政府责令陈小宾作出书面检查。违规发放补贴或实物所用钱款由三人退交村集体。如今,三人提及此事,都追悔莫及。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十八大以来,这样的案例数不胜数,可是仍然有一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以为只要自己藏得深,就不会被发现。俞文奇、安书明和陈小宾的违纪违规案件再次证明:心存侥幸,必然不幸。(洛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