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后,许多干部感慨,这下子,对付好人主义有了“杀手锏”。 此言不虚。用问责破除好人主义,激发领导干部的担当精神,督促其负起该负的责任,正是问责条例的题中之义。 谈到因履责不力被问责,不少人第一时间会想起尚在狱中的童名谦。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发生时,衡阳多名人大代表候选人曾向时任市委书记的童名谦反映贿选情况,童名谦只是召开会议对换届纪律进行了象征性的重申,没有真正对违纪违法行为“亮剑”,致使送钱拉票之风愈演愈烈,直至局面完全失控。童名谦搞好人主义,误人误己,即便已升任湖南省政协副主席,仍躲不过责任追究,不仅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还沦为“阶下囚”。 “你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好人,在党和人民面前就当不成好人,二者不可兼得”。对党的领导干部来说,好人主义不仅是一种重私情、轻道义的庸俗哲学,更是不讲党性、不讲原则的严重问题。 党培养教育一名党员干部不容易,如果领导干部对他们的成长不负责、不担当,在其防线松动、方向跑偏时不敢批评、不敢问责,就会使其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甚至滑向严重违纪违法的泥淖。从已通报的案例不难发现,对于一些党员干部从“好同志”沦为“阶下囚”,奉行好人主义的领导干部负有很大责任。 好人主义害死人,对党的事业的危害同样不可低估。事实上,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到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从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到“微腐败”“塌方式腐败”等一系列问题,都能找到领导干部明哲保身、你好我好的原因。 严管就是厚爱,问责就是警示。各级领导干部都担负着一定范围内干部的管理教育监督职责。当老好人,不愿动真碰硬严格管理;怕失选票,不敢当面锣对面鼓地严肃批评,都是不负责、不担当的行为,应当受到问责。领导干部不仅要自身干净,还要纯洁队伍;不仅要管人管事,还要管思想管作风。如此,方能尽到“领”和“导”的责任。 好人主义不会自行消退,要以“严”和“实”的精神,发挥制度的威力,用好问责利剑。问责条例明确了问责对象,列出了各类问责情形。各级党组织要坚决用问责把压力传下去、把责任压下去,坚决破除好人主义、一团和气,扎紧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对普通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应注重从领导干部身上找原因,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决不能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同时,坚决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决不姑息。(桑林峰 史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