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对中秋、国庆隐身变形的"四风"问题严肃处理

时间:2016-09-06浏览:141设置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加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重庆市纪委就节日期间深化作风建设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出如下要求。

  加强纪律教育,重申纪律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及各项纪律要求,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市纪委将分批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以及专项督查发现的违规操办“升学宴”等问题,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

  畅通信访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特别是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网络新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纪律要求,公布节日期间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公开群众举报受理方式,发动群众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问题进行举报,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要开通信访举报“绿色通道”,及时受理、核实、处置问题线索,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督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日节点,关注“四风”的新变化新问题,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中央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收送节礼、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隐身变形”的“四风”问题,要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各区县纪委、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专项督查方案。市纪委将对有关区县、市级部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执纪必严,严肃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找准职责定位,坚守责任担当,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或者对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区县和单位,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上追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重庆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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