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2-23浏览:1185设置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及《郑州轻工业学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及责任分解》的要求,结合学校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现对我校2016年度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年终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考核工作以《郑州轻工业学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及责任分解》为依据,重点考核作风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对单位及领导班子考核的主要内容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

2、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3、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情况。

5、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6、各项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情况。

7、反腐倡廉建设特色工作或创新工作的做法与成效。

(二)对中层领导个人考核的主要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反腐倡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情况

2、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情况。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

4、作风建设情况。

5、 工作岗位风险点梳理排查、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考核办法和程序

1、个人自查:处级领导干部按照检查考核内容,对个人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及勤政廉政情况进行自查,写入个人年终述职述廉报告。

2、单位总结: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要求,认真撰写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并按照《省管高校作风建设暨反腐倡廉建设量化指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的要求,收集整理有关背景材料,于20161230日前报纪委办公室(东风校区办公楼408)。

3、民主测评: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一并进行。

4、检查考核:将各单位日常工作情况与抽查情况相结合予以综合考核。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工作,及时发现并研究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改进工作,力求实效。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管高校作风建设暨反腐倡廉建设量化指标任务分解表》的任务分解,认真收集整理、报送背景材料。

附件1.省管高校作风建设暨反腐倡廉建设量化指标任务分解表.doc

                                 郑州轻工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

                 2016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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