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3-10浏览:780设置

全体纪检干部:

新颁布实施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举措,是监督执纪的新守则,为管党治党提供了基本依据和重要遵循。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印发的《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方案》(豫纪办发〔20176号)要求,决定在包括校纪委委员、机关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纪检委员在内的全校专、兼职纪检干部中组织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 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 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使命,提出并发展形成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论断,制订完善出台的一系列党规党纪,既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制度遵循和政治保障,也对各级党组织履职尽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章党规党纪等内容,特别是集中学习新颁布实施的“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是纪检干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好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是增强 “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的客观需求,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加强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

二、 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在全体纪检干部中掀起真学真懂、锻炼党性,学深悟透、砥砺作风,学用相长、提升本领,学以致用、推进工作的热潮,切实做到准确把握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重要判断,准确把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经验启示,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部署,准确把握标本兼治推进管党治党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要求,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精神内涵和具体规定,力求使全校纪检干部党性观念明显提高、纪律意识明显增强、思想作风明显改进、履职能力明显提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三、学习内容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纪检干部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是一个持续推进、不断深化的过程,必须经常学、持续学,持之以恒、学懂弄通、融会贯通。新颁布实施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每条每款都有深刻的内涵和明确的指向,必须反复学习、反复思考、反复对照、全面掌握,务求取得实效。

四、 实施方法

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自201738日至531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39日至320日)。学校通过印发《通知》和召开专门会议的形式进行宣传动员。全校纪检干部要切实提高认识,明确学习要求,切实增强学习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人人参与,全员覆盖,努力营造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学习阶段(321日至430日)。全体纪检干部以自学为主,要将“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列为本阶段主要学习内容。要抓好研读思考,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原文上,逐字逐句、逐章逐条地学习,真正学懂、学透、学通。在此基础上,校纪委将组织研讨交流,组织知识测试,通过以考促学,检验学习效果。通过学习、讨论、交流,使“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实践总结阶段(51日至525日)。广大纪检干部要做到边学习、边实践、边总结,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查找单位和个人存在不足,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全体纪检干部于2017525日前将本阶段学习情况,撰写心得体会一篇报校纪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认真总结纪检干部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情况,并于529日前报省高校纪工委。

五、保障措施

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体纪检干部要提高认识、周密部署,采取措施,务求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校纪委办公室组织实施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为广大学员准备“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材料,督查检查学习进度和学习效果。

(二)把握学习方法。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准确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坚持创新学习形式,多运用研讨式、调研式、案例式学习方法,在交流互动中深化认识、加深理解;坚持问题导向,在发现和解决问题上聚焦,在完善制度、规范执纪上聚力,特别是研究解决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集中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具体措施,实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用学习推动工作落实,用工作检验学习成效。

郑州轻工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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