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11浏览:3221设置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纪委关于印发<全省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纪发〔201819号)要求,现将我校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聚焦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一案双查”,严查快办、严肃问责,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持续形成高压态势;紧盯明目张胆、顶风违纪行为和“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新动向,建立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断提高监督实效,努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两个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抓好分管领域作风纪律建设,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深化全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二、整治重点

()各二级单位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疏于整治,尤其是“两个责任”“一岗双责”旁落虚化、履行不力等问题。

()对中央巡视交办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处置不及时、问责不到位等问题。

()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尤其是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中强调的三类突出问题(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等顶风违纪问题;不吃公款吃老板、参与老板吃请乐此不疲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以及贯彻执行河南省公务活动全面禁止饮酒规定不到位问题。

三、方法步骤

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专项整治从2018821日启动至10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自查自纠阶段(910日至915)

1.各二级单位自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职尽责情况。全面自查2016年以来研究部署、监督检查、问责处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情况,912日前形成书面报告报送校纪委。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国资处、审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要全面自查2016年以来对各二级单位落实奖金和津补贴发放、公款接待、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因公出国()等制度规定的监督检查情况,重点看配套制度是否有效管用、问题风险是否及时发现、监管职责是否充分发挥,912日前形成书面报告报送校纪委。

2.要全面自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要对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十三类具体问题,特别是中央巡视反馈的三类突出问题,深入督导检查,建立问题台账,逐项整改、逐一销号,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监督检查阶段(915日至1010)

1.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分管工作牵头开展监督检查。要担负起业务管理部门主体责任,按照有关制度规定,牵头开展奖金和津补贴发放、公务接待、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因公出国()等情况监督检查。

2. 开展重点督导检查。由纪委办公室牵头,成立检查组,开展明察暗访。紧盯“关键少数”和问题多发地区或重点领域,对内部食堂开展暗访检查、对财务账簿进行随机抽查,着力发现并查处一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工作日饮酒、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典型问题。

(三)整改深化阶段(1010日至1031日)

各二级单位要深刻反思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领导弱化、责任淡化、监管虚化等问题,明确主攻方向,扛起主体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健全配套措施,明确纪律红线,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形成监督合力。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各二级单位自查自纠阶段情况报告请于912日前报校纪委408。(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国资处、审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还需报送附表1和附表2);

2.各二级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报告请于118日前报报校纪委408。(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国资处、审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还需报送附件3、附件4);

3.各二级单位上报材料一律经党组织(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报送电子版(jiwei@zzuli.edu.cn),附表均为EXCEL格式,严禁随意更改。

联系电话:0371-63556905


附件: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1-4.zip


中共郑州轻工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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