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31浏览:496设置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2021年清明节即将到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省纪委监委节日期间加强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确保安全、文明、廉洁过节,现就过节期间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和理想宗旨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纪律红线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防止节日期间疫情反弹和“四风”问题回潮。

二、严明纪律要求。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住宿;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到私人会所聚会;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校纪委将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对疫情防控和纠治“四风”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严肃问责。

监督电话:86608112

监督邮箱:jiwei@zzuli.edu.cn

 中共郑州轻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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