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02浏览:71设置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2024年清明节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确保安全、文明、廉洁过节,现将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纪律。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带头抵制迷信活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形成以上率下、令行禁止的良好态势。

二、严明纪律要求,守牢廉洁底线

清明节期间,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1.严禁违反有关规定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

2.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借机敛财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3.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

4.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

5.严禁组织、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6.严禁以任何名义违规聚餐、请吃、吃请。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综合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曝光一起,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相关干部领导责任,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为节日风清气正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监督电话:86608112

监督邮箱:jiwei@zzuli.edu.cn

 

校纪委 

20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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