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1-17浏览:1153设置

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2018年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新春佳节,为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共同营造清正廉洁的节日风气

春节期间是严格纠正“四风”的重要时间节点。各级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优良环境。

二、严格遵守节日期间廉洁自律规定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监督管理,强化制度约束,有效预防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推动节日期间崇廉尚洁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春节期间,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年货礼品;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收送礼金红包、会员卡、商业预付卡及各类有价证券;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及实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中共郑州轻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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