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执行《郑州轻工业学院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记实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8-03-20浏览:813设置

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经学校党委会研究通过,20171122日印发了《郑州轻工业学院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记实制度》(郑轻院党〔201775号),配套编制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记实笔记本》也一同下发责任主体。要求从201811日起开始执行。现就有关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记实是指责任主体通过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对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关键环节进行及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管理。记录人要按照时间顺序,以摘要记实的方式在记实笔记本上进行记录,内容应当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素,事项的重要措施、重要环节、重要结果也应当记录明确,同时,记录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保存有关印证材料。如中心组学习、理论学习、专家辅导讲座、主题党日、知识竞赛、学习研讨、外出有关培训学习、观看警示片、开会部署从严治党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集体或个别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制定完善制度情况、廉政宣传展板和书画摄影等都在记录之列。

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记实制度是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创新纪律监督方式的需要;是履责有痕、倒查有据、追责有据、合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的需要。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及时、真实、准确记录履责情况,不得随意插补、虚报、瞒报。本学期末,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记实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63556905


校纪委

2018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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