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外逃人员大起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1-07浏览:702设置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中共河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外逃人员大起底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纪厅〔201855号)要求,现就我校开展外逃人员大起底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外逃时间范围

199511日至2018930

二、外逃人员(含失踪、出走人员)排查范围

所有在岗在编人员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此次大起底工作是实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监察对象范围扩大后,对外逃人员进行的首次摸底,对深入推进追逃追赃工作意义重大。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抓紧部署,明确专门力量负责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大起底任务。

(二)准确把握要求。要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关于监察对象的规定,准确把握排查范围和对象,确保将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大起底范围,做到信息准、底数清、情况明。

(三)严格按时上报。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务必于20181116日前将排查情况形成报告,盖章后送东风校区办公楼405室。

联系电话:63556905

中共郑州轻工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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