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5-06浏览:3591设置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公用房控制标准

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办公用房常态化管理的通知》(教办〔2018106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办公用房的通知》(郑轻院党办〔20163号)要求,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控制标准如下:正厅级30平方米/人;副厅级24平方米/人;正处级18平方米/人;副处级12平方米/人;处级以下9平方米/人。

二、整改原则

严格标准、优化配置、坚持勤俭节约,以内部调剂和合署办公为主要调整方式,按照调(以大调小)、合(合署办公)、腾(腾出空房)的思路,原则上对现有房屋结构不做改造,杜绝形式主义和整改中的二次浪费。

三、整改办法

(一)根据部门人员编制和公共服务需求,核定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的控制面积。业务用房原则上不得作为办公用房。

(二)正处级人员相对独立办公,其他人员根据房屋面积情况合署办公。对超出标准的,要进行调整或腾退。

(三)在两校区范围内每人只能使用一处办公用房。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经学校办公用房领导小组审定,在另一校区可以安排公共服务用房。

三、整改时间

各单位于2020520日下午5:00前将现有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到位,并如实填写《郑州轻工业大学办公用房整改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纸质版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楼400房间),电子版发送至国资办邮箱:gzc@zzuli.edu.cn和纪委邮箱:jiwei@zzuli.edu.cn。联系电话:86608093(国资办)86608105(纪委)。

四、整改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把本次办公用房整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干部作风的重要举措来抓,严格对照标准、认真自查自纠。

  (二)领导带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办公用房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做到自查自纠到位,整改措施到位,任务落实到位。

(三)强化问责。严禁弄虚作假,虚假整改。对组织实施不力、虚报用房情况、不及时整改的单位及个人,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附件:郑州轻工业大学办公用房整改情况统计表.docx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校纪委综合室

20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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