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考期间监督检查简报

时间:2021-06-22浏览:551设置

2021年高考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前夕的一次高考,是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背景下的一次高考,做好今年的高考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校纪委根据河南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期间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豫驻教纪监发〔2021〕6号)要求,严格监督检查,确保了我校师生员工高考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一是校纪委高度重视。接到上级文件后,校纪委立即作出安排,通过对重点单位和部门一对一部署,对全校二级单位集体动员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严明纪律规矩。要求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加强对本单位教职工、研究生和本科生的教育管理,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有关涉考条款、《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纪律约束,严防师生员工参与高考舞弊。对于教育管控不力、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将从严追究责任。

二是各二级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二级单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担负起维护高考安全的政治责任。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责任到人;二级单位纪检委员积极协助所在党组织,加大对本单位师生员工教育监管力度,采取切实有力措施,严防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三是严格落实教育厅纪检监察组“日报告”要求。在6月5—9日期间,各二级单位每日向校纪委报告本单位高考期间发生的问题及处置情况,校纪委积极督导、严格核实并按时上报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在全校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通力协作下,我校在2021年高考招生期间一切平稳,未发生师生员工参与高考舞弊情况,为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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