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监督纪检监察对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决议、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按程序规定向分管领导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2.组织协调、检查、督促、指导学校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协助做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签订;做好校级领导干部廉政提醒。
3.加强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依规依纪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
4.抓好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部门的监督,压实主责部门监督责任,强化监督的再监督;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治理等工作。
5.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重大事项报备制度。
6.根据授权对移交的审查调查案件依纪依规依法进行审理,履行案件审理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确保案件质量。
7.协助做好对二级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年度考核工作;做好党风廉政工作记实制度的检查落实工作。
8.协助做好对党员干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做好节假日廉政提醒。
9.协调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督促二级单位党组织对相关政策精神及时传达布置落实;组织廉洁文化艺术作品征集活动;协调组织大学生廉洁教育活动。
10.完成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